組織架構

仰賴社會上一群熱心公益人士所組成的管理架構,明愛能有效地管理不斷擴展的服務網絡。

 

理事會

負責管理明愛一切事務,並全權監督、管理和推行明愛的服務宗旨與目標。 

 

管理局

獲得理事會的授權,管理局負責監察理事會決議事項的落實情況,並確保所有活動及事項皆符合明愛的宗旨和目標。同時,管理局亦可運用理事會委託之權力,支配、控制和管理明愛的產業及機構事務。

 

組織架構

 

總裁及助理總裁辦公室

總裁、助理總裁、醫療服務部長、社會工作服務部長、教育服務部長、行政事務主管、傳訊統籌主管、財務主管、人力資源主管、產業主管、資訊科技主管及內部審計經理組成,負責推行理事會及管理局的決策。

 

主要負責機構的整體策劃和管理、聯絡及統籌、資源分配、人事管理、行政及財務事項;亦與明愛各部門、服務和中心負責人保持緊密聯繫,與他們協助及推行日常工作。

 

部門及委員會

明愛的服務主要分為四個類別:即社會工作、教育、醫療與社區及其他服務,例如地區事務及接待服務。

 

各部門負責推行機構及所屬服務的政策、協調整體服務和評估部門的工作效益。

 

各部門均設有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委員會,領導各部門,並提供專業意見。